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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 · 值得跟进

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委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江苏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丰 E 足食客户沟通

与你的关联正式文件可用于核查经营规则,先核适用条款与审批路径;实际需求待核实。

沟通对象文件适用单位管理负责人及场地行政/物业负责人

“哪些条款适用于贵方的公共区服务和零售经营?先核正式文本和审批人,再按需求讨论合作,可以吗?”

推进动作核对正式文件、生效状态及适用条款,请管理负责人确认审批和合同,形成准入条件与待确认问题表,再安排需求访谈。

打法依据与核实条件

以下打法、话术与推进建议为商务推断,原文事实单独列出;客户需求、产品能力与合作条件须核实后确认。

本条打法:解顾虑

选招依据:这条新闻提供了需先确认的准入或规则事项,先明确规则、审批和现有合同边界。

原文事实:为贯彻落实《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》(发改高技规〔2025〕1748号)精神,加强和规范江苏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和管理,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,我委制定了《江苏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与丰 E 足食的关联:《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委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江苏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与丰 E 足食零食柜仅有间接关联;正式文件可用于核查经营规则,先核适用条款与审批路径,实际需求须访谈确认。

沟通对象:文件适用单位管理负责人及场地行政/物业负责人

开场话术:“我看到《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委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江苏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。哪些条款适用于贵方的公共区服务和零售经营?先核正式文本和审批人,再按需求讨论合作,可以吗?”

异议协商:规则适用性与商务条款分别核实,不凭标题认定柜体合规或采购义务。

推进动作:核对正式文件、生效状态及适用条款,请管理负责人确认审批和合同,形成准入条件与待确认问题表,再安排需求访谈。

推进判断:规则核实:明确规则、审批和现有合同边界

需核实:客户需求、点位经营授权、费用及运营分工未核实;合作条款和柜体功能须以双方确认的方案为准,不承诺免费、分成比例或销量。

展开报道摘要与配图

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江苏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江苏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为贯彻落实《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》(发改高技规〔2025〕1748号)精神,加强和规范江苏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和管理,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,我委制定了《江苏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》,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
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,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,有序规范江苏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(以下简称“产业创新中心”)建设及运行管理,依据国家相关规定,结合江苏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产业创新中心的组织申报、批复组建、运行情况研判等管理行为。

本办法所称产业创新中心,定位于技术创新类平台,是全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产业创新中心要坚持党的领导,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创新发展需求,由行业内具备显著创新优势、较大影响力和较强资源投入能力的领军单位牵头,整合联合行业内创新资源共同组建,是组织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、前沿引领技术、现代工程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,是孵化产业链高成长中小企业、打造产业协同创新生态的重要基地。

(一)持续探索科研组织、成果转化、人才激励、科技金融等机制,推动产业链、创新链、资金链和人才链深度融合,构建政产学研用多方协同联动的产业创新生态;

(二)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,紧扣江苏省产业发展现实需求,全链条组织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协同攻关,牵头参与产业技术标准制修订,加快自主创新技术成果工程验证与迭代升级;

(三)强化概念验证和中试能力建设,挖掘、拓展、培育多元化产业应用场景,加快推动前沿技术工程化熟化、规模化落地应用,充分发挥对区域产业创新的辐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;

(四)推进专用科研设备、科研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开放共享,面向全行业提供高水平委托研发、检验检测等专业化、市场化公共技术支撑服务;

(五)统筹开展知识产权集中运营管理,整合技术、专利等创新资源形成系统化解决方案,培育发展新技术、新模式、新业态、新产业,孵化产业链上下游高成长性创新企业,引领区域产业协同集聚、创新升级;

第四条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省发展改革委”)负责统筹指导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及运行管理相关工作,主要负责产业创新中心领域布局、组建批复、运行情况研判、监督管理等工作。

第五条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是产业创新中心的主管单位,具体负责产业创新中心的组织推荐、建设条件和政策落实、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等工作。

第六条 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某一细分领域,按照“需求对接、全省统筹”的方式择优布局组建,成熟一个,组建一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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